繼2015年拿到3年配偶簽後,終於等到可以申請永住許可的時期了
【資料來源】
以下資訊主要分享對象為:持有配偶簽要申請永住許可之日本人或永住者、特別永住者之配偶
繼2015年拿到3年配偶簽後,終於等到可以申請永住許可的時期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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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REV:台日結婚手續 Step 5-取得在留資格変更許可+在留卡住址記入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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距離上次申請在留資格変更許可,拿到配偶簽也將近一年了
這次要去延長簽證期間
也就是要申請在留期間更新許可
參考網站
Step 5-取得在留資格変更許可+在留卡住址記入(完)
等了大約2個禮拜
入管局寄來的明信片果然出現在饅頭家的信箱嚕~
如上圖
台灣結婚登記
可以在日本辦理也可以在台灣辦理
因為高橋住在福井的關係
離最近的台北駐大阪經濟文化辦事處也要3~4個小時的車程
加上高橋工作繁忙不好請假
叫他自己去申請文件又怕他東漏西漏準備不齊
之後饅頭飛去時又要請假到機場來載
饅頭和老公高橋在結婚前
一直都是遠距離戀愛
而因為高橋結婚前是住在公司的單人宿舍
需要有結婚證明才可以跟公司申請入住家庭式的公寓
所以饅頭還無法直接搬過去日本
就只好趁著飛去日本拜訪高橋的父母親的時候
順道去辦了日本的結婚登記
和外國人結婚就是一件麻煩的事
在台灣就去公證登記蓋個章就行
在國外兒卻要一堆文件證明你是單身.不是假結婚等等的
差點兒沒把祖宗18代都請出來...
去辦手續前在網上查了很多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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