繼2015年拿到3年配偶簽後,終於等到可以申請永住許可的時期了
【資料來源】
以下資訊主要分享對象為:持有配偶簽要申請永住許可之日本人或永住者、特別永住者之配偶
申請資格:實際婚姻生活必須持續3年以上,並在日本居留1年以上
所需文件:(以下所需證明文件皆需為3個月內文件)
1. 永住許可申請書 1份(PDF檔請點此下載)
2. 大頭照(長4cm×寬3cm) 1張
背面寫上申請人姓名後,貼到申請書上的寫真欄處
3. 護照
4. 在留卡或外国人登録証明書
5. 身分證明文件
(1)申請人為日本人的配偶時
配偶的戶籍謄本(全部事項証明書) 1份
(2)申請人為永住者的配偶時
a. 與配偶的婚姻証明書 1份
b. a 無法提出時,需提出其他可以證明配偶身分之文件
6. 內有申請人的家族全員(世帯)的住民票 1份
※ 住民票內不需要個人番号(マイナンバー)的資訊
7. 申請人或扶養者(通常為配偶)的職業證明文件
(1)在職中:在職証明書 1份
跟在職公司提出申請就可以拿到了
(2)自営業等工作:
a. 確定申告書副本 1份
b. 営業許可書副本(有的話) 1份
※ 需提出自營業等之相關資料
(3)其他:
能夠證明職業之相關說明及資料
※ 申請人及其配偶皆無工作的話,須提出說明書(形式自由)
8. 最近1年份的申請人或扶養者的所得及納稅證明文件
(1)在職中或自營業等的情形
住民税課税(或非課税)証明書及納税証明書 各1份
文件需記載一整年的總所得及納稅狀況,因此需申請前一年的証明書
最簡單的就是直接跟市役所的人說要一整年的證明書就好啦~
(2)其他
a. 可證明所得之文件
(a) 存摺副本
(b) (a) 無法提出時,需提出其他可以證明所得之文件
b. 住民税課税(或非課税)証明書及納税証明書 各1份
9. 身元保証相關資料
※ 身元保証人通常為配偶者
由保證人填寫並蓋私章,沒有私章的話可用簽名取代
(2)身元保証人的相關文件
a. 職業證明書 1份
b. 最近一年份的所得証明書 1份
c. 住民票 1份
a.b.c 如與前面幾項重複的話(即身元保証人與扶養者相同),提出1份即可
10. 代理人之身分證明文件
如由代理人申請,須出示證明文件。
※ 審查過程可能會有電話訪談或被要求提出其他資料
※ 5~8項去市役所或區役所申請即可
申請人可申請配偶的文件,且不需配偶的同意書或其他證件,只需攜帶自己的身分證明文件即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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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2017年2月】
結婚即將滿4年的時候我才準備申請永住許可,反正配偶簽的有效期限還很久不用急~
所需文件基本上跟之前申請配偶簽時差不多,只不過多一個在職證明書而已
把文件拿到入國管理局、給辦事人員確認文件、在通知書明信片上寫上自己的姓名地址
之後拿到「申請受付票」就可以回家慢慢等待啦~
法務省官網上寫審查時間約4個月,但我查到很多人大約是6~8個月收到通知
原本以為福井人少會比較快,不過也是等了將近8個月
聽說有小孩或是少出國的人會比較快,不知道是不是真的?
等待期間有可能會接到入國管理局的電話來問一些問題,不過我沒有接到
如果對審查有疑問,也可以打電話告知「申請番号」詢問
審查通過後,會寄通知書明信片到家裡,需在有效期限(兩個禮拜)內去領
依照通知書指示,領件所需文件為:
1. 護照
2. 在留卡或外国人登録証明書
3. 8000円的收入印紙(去郵便局或便利商店買)
4. 此通知書明信片
如果在申請期間於提出申請時的公司離職或是離婚的話,需與入國管理局聯繫,否則可能被取消永住許可
另外,如果無法在期限內領證,需提前通知,否則超過在留期限2個月的話,將會無法繼續滯留日本
我在提出申請後的6個月時,必須要和老公出國工作3個月
所以我在出國前的三個禮拜,打電話至入國管理局詢問目前審查進度以及告知之後會出國
辦事人員說他不確定什麼後會審查完,也沒有給我進一步的回覆
等到出國前的一個禮拜,我再度致電告知有可能無法領證的情形後
辦事人員說他們已記下我的資訊,等我回到日本後再打電話過去詢問進度即可
3個月後回到日本,信箱內已有寄來的通知書明信片
我致電入國管理局後,他們說有幫我做保留,只要攜帶所需文件去領即可
到了入國管理局,裡面又是常見的空無一人
辦事人員看了我的名字後馬上就知道是我了
然後就很迅速地拿到熱騰騰的新的在留卡啦~~~
跟上一張在留卡不同的是,這次的在留資格為「永住者」
得到永住許可的話,基本上就不用再進行在留資格的申請或更新了
不過每7年需要更新一次在留卡,主要目的為更新照片
不需要任何費用,且通常可以當日領證喔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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